1.安置锅炉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章》GB/T50273-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Engineering)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本安装说明等文件,以便按国家法规和本锅炉特点进行安装。
2.本电热蒸汽发生器水容量小于30L,安置可由用户或委托我公司安装队根据相关规程标准进行安装,不要求独立建造锅炉房,安装时应与蒸汽使用场所隔开,并保证安全阀(作用:控制压力不超过规定值)的泄放方向避开人员所处位置。蒸汽发生器按照燃料可以分为电蒸汽锅炉、燃油蒸汽锅炉、燃气蒸汽锅炉等;蒸汽锅炉按燃料供给方式可以分为手动燃烧蒸汽锅炉和全自动链条燃烧蒸汽锅炉;按照构造可以分为立式蒸汽锅炉、卧式蒸汽锅炉,小型蒸汽锅炉多为单、双回程的立式结构,大型蒸汽锅炉多为三回程的卧式结构。3.安装注意事项
1)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在安全阀和锅炉之间,不得安装取用蒸汽的出气管和阀门。
2)排污管尽量减少弯头。
3)压力表,水位计处应有足够的照明。
4.本发生器各附件安装完毕之后,进行电热蒸汽发生器系统水压试验,试验方法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7条至多209条进行,水压试压验压力为0.6MPa,保压20分钟后无渗漏(seepage)为合格。四、使用说明
1.自动控制
A.压力控制:当工作压力达到0.4MPa时电热管自动断电停止加热,加热指示灯显示不亮,当工作压力降至0.4MPa时电热管自动恢复加热,加热指示灯显示发亮。
B.水位控制:当锅筒水位升至高水位时,水泵自动断电,停止加水,进水显示灯显示不亮,当水位降至低水位时,水泵自动通电给锅筒加水,进水指示灯显示发亮,当外界停水或水泵故障等原因导致不能给锅筒加水,同时电热管断电停止加热,加热指示灯显示不亮,此时操作人员要及时停炉检查故障原因,直至故障排清为止。2.锅炉水质应符合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正常使用以饮水净水为主。
3.运行操作:
A.开启进水阀,连续发生器电源,向锅筒内注水至正常水位,关闭蒸汽阀门。
B.安全阀(作用:控制压力不超过规定值)的额定压力已由出厂方调整好,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调整,若发现安全阀失灵,应更换新的安全阀。压力控制(control)器的工作高压和工作压力厂方已经调整好,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C.加热:接上电源,打开电源开关,工作指示灯不亮,开始加热炉水。
D.供气: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后,打开出气阀,即可供气,供气前应预热供气管道,然后转入蒸汽供气。E.正常运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排污(每8个小时至少排污一次)并及时用砂纸给水位探针除垢。
F.严禁私自拆卸安全阀,严禁私自改装或者私自用堵头堵死,严禁私自改变压力控制功能和参数。G.压力表存水弯管应定期拆下清洗。
4.停炉:停炉时应断开发生器电源,放尽炉水。
A.停炉期应采用 ;干法保养 ;。冷凝式蒸汽锅炉锅炉配套一至二只板式水位计,应经常相互比较,发现指示不一致的,须立即校正。水位计应每班进行冲洗,以确定其真实水位。同时还配有电极点水位平衡筒,可以准确的采集水位信号以发出报警或进行给水泵控制。
B.停炉半年以上时间,恢复运行应重新按第25条方法,进行水压(特指:压强)试验。
5.本发生器每年应进行一次外部检验和水压检验。
6.修理或更换零件时,必须切断电源,放净蒸汽,禁止带电带压工作。蒸汽锅炉指的是生产蒸汽的锅炉设备,蒸汽锅炉属于特种设备,其设计、生产、出厂、安装都必须接受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监查,用户需要取得锅炉使用证才能运行锅炉。